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9-2023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中期调整及组建新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附件1)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对2019-2023年省教指委进行中期调整,并组建“新文科”“新农科”“新医科”建设教指委。为做好我校承建教指委的中期调整和“新文科”“新医科”教指委委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2019-2023年教指委,包括委员的退出和增补。
(一)委员退出。现任教指委委员(包括主任委员)存在以下情况的原则上不再担任教指委委员:因退休、岗位调整、身体条件、工作地点变动等原因不方便或不能履行教指委委员职责的。
请我校承建的相关教指委认真核查本教指委委员的最新情况,对存在上述应退出情况的委员作退出调整,填写《广东省本科高校教指委委员退出名单》(附件2),无委员退出情况的教指委填写“无委员退出”。于2022年1月11日前将word版报送教务处综合计划科。
(二)委员增补。省教育厅将根据委员退出情况及教指委工作实际需求增补教指委成员。具体事宜待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二、推荐“新文科”“新医科”教指委委员
(一)推荐“新文科”教指委委员
设有文科类专业的学院可结合文科专业特色、优势,择优向学校推荐教指委委员人选,每个学院限报1人。所推荐委员须符合委员基本条件。文科包含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8个学科门类。我校可为省“新文科”教指委推荐校内专家1名和校外行业专家1名。
(二)推荐“新医科”教指委委员
设有医学门类专业的学院可结合医科专业特色、优势,择优向学校推荐教指委委员人选,每个学院限报1人。所推荐委员须符合委员基本条件。我校可为省“新医科”教指委推荐校内专家4名和校外行业专家1名。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负责审核推荐委员人选,填写《推荐广东省本科高校教指委委员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与推荐委员人选个人信息表(附件4)一并报送。请于2022年1月11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综合计划科(行政楼22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2239284@qq.com,邮件以“学院名称+教指委申请材料”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将根据我校文科和医科专业特色、优势,研究确定省“新文科”“新医科”教指委委员推荐人选并统一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陈昕昀、刘辉,电话:647291)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9-2023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中期调整及组建新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2.广东省本科高校教指委委员退出名单
3.推荐广东省本科高校教指委委员汇总表
4.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个人信息表
教务处
2022年1月6日